治理“天价搬家”需要先立规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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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说好搬家费1200元,等东西搬到新地点后,却坐地涨到18000元,不给就不走,还扬言报警也不怕……消费者吴女士将自己的遭遇发布在网上后,发现这样的事还不在少数。(11月23日中央电视台)

  “天价搬家费”的确不是个案。央视记者获得了39位消费者的投诉信息,他们在搬家时经历的情况和吴女士的遭遇惊人相似,也都是通过一些知名网络搜索平台推荐,预订了搬家公司,在结账时也都遭遇了肆意加价,就连加价收费的名目也和吴女士遇到的情况一模一样。

  “天价搬家费”的几个典型特征包括,一是收费名目繁多。包括人工搬运费、车辆运输费、拆装费、楼层费、材料费、停车费、过路费、空程费、距离费、特殊件搬运费、夜间服务费、延误工时费,等等,甚至还有起步价,人工搬运还要论距离、论时间长短等收费。总之,搬家费的名目太多,如果搬家公司不完整、不全面、不真实地表达出来,消费者就容易获得一个便宜的印象,等东西搬到新地点后,就容易被搬家公司坐地涨价。

  二是计价方式复杂。有固定了价格的,有按劳动时间计价的,有按件计价的,有按人计价的,不同的计价方式容易导致重复计价、多计价以及计价混乱。在吴女士的事件中,根据搬家公司报价,一台车400元,距离费200元,拆装费不要钱,合计下来,两台车的搬家费在1200元左右。最终结账时才知,人工费每人300元一小时,工作7个小时,每个工人的费用2100元,6个工人的人工费近13000元。看来,说好的1200元只是按作业车数计价的。

  三是收费标准不明。业内人士早就指出,搬家无法标准化定价是用户挨宰的根源,因为每次搬家情况不同,涉及路程远近、家具多少、楼层高低、电梯有无、时间长短等诸多问题,光家具和设备就涉及件数、尺寸、易碎程度等,故价格无法完全标准化,不同搬家公司的收费标准就不同,这就给“狮子大张口”创造了条件。在吴女士的事件中,第二辆车迟到5小时以及工人出去吃晚饭的时间都算在劳动时间内,就是没有标准造成的。

  正因存在上述三个因素,搬家公司就容易通过不真实、不透明的低价揽客,使消费者对交易的内容、交易的价格和金额形成一种错误的认知或误解。这样一来,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、合同法等的相关规定,搬家公司收取“天价搬家费”,其实应该说构成了价格欺诈。再加上,有的小搬家公司在名称上高仿知名搬家公司,花重金在搜索平台搞竞价排名,让消费者真假难辨。

  为维护消费者权益,呵护搬家行业健康发展,相关部门、行业协会与平台应该合力整治“天价搬家”现象了。其重中之重是,弄清搬家每个环节所产生的费用情况,制定相关的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,明确一些基本收费项目及其计价方式,至少在同城搬家市场该有一个标准,以避免搬家收费全看消费者的“砍价能力”,让交易更加透明。有了标准,监管又到了位,那些扰乱搬家市场秩序、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搬家公司,终究难立足于市场。